U型垂片吊頂及組合式門架型筒燈安裝工法④-質量要求
?7 ?質量要求?
7.1 ?質量執行標準?
本工法執行的國家、行業施工與驗收的有關標準、規范如下 :
《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2002 ?
《建筑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617-2010?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規范》GB50300-2001
《建筑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
《金屬吊頂》QB1561-1992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10
《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DBJOl-27-2003
《建筑安裝分項工程施工工藝規程》DBJOl-26-96
7.2 ?質量要求
7.2.1 ?主控項目
1. 吊頂標高、尺寸、起拱和造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2. 飾面材料的材質、品種、規格、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
3. 飾面材料的安裝應穩固嚴密。飾面材料與龍骨的搭接寬度應大于龍骨受力面寬度的2/3。
4. 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吊桿、龍骨應進行表面防腐處理。
5. 明龍骨吊頂工程的吊桿和龍骨安裝必須牢固。
6. 燈具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燈具重量大于3kg時,固定在螺栓或預埋吊鉤上;
2)軟線吊燈,燈具重量在0.5kg及以下時,采用軟電線自身吊裝;大于0.5kg的燈具采用吊鏈,且軟電線編叉在吊鏈內,使電線不受力;
3)燈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個燈具固定用螺釘或螺栓不少于2個。
7.固定燈具帶電部件的絕緣材料及提供防觸電保護的絕緣材料,應耐燃燒和防明火。
8. 固定筒燈的門型架須平整、光潔、無銹蝕和明顯劃痕;防護層牢固;色澤均勻,無色差;內壁及端口無毛刺;結構穩固,不變形。表面靜電噴塑處理,耐高溫、耐氣候性能良好。
9. 組合式門架型筒燈組裝的螺絲應防腐、防火,門型架和筒燈連接應穩定、牢固。燈具配線嚴禁外露,燈具配件齊全,無機械損傷、變形、油漆剝落、燈罩破裂、燈箱破裂、燈箱歪翹等現象。
10. 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時,燈具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應有專用接地螺栓,且有標識。
7.2.2 ?一般項目
1.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翹曲,裂縫及缺損。飾面板與明龍骨的搭接應平整、吻合,壓條應平直、寬度一致。
2.飾面板上的燈具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的交接應吻合、嚴密。
3.金屬龍骨的接縫應平整、吻合、顏色一致,不得有劃傷、擦傷等表面缺陷。本質龍骨應平整、順直,無劈裂。
4.明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建筑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的相關規定(表7.2.2-1)。
表7.2.2-1 明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
5.組合式門架型筒燈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建筑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617-2010 的相關規定表(7.2.2-2)。
表7.2.2-2組合式門架型筒燈安裝的允許偏差
6.引向每個燈具的導線線芯最小截面積應符合《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2002 的相關規定(表7.2.2-3)
表7.2.2-3 ?導線線芯最小截面積
7. 燈具的外形、燈頭及其接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燈具及其配件齊全,無機械損傷、變形、涂層剝落和燈罩破裂等缺陷。
2)軟線吊燈的軟線兩端做保護扣,兩端芯線搪錫。
3)除敞開式燈具外,其他各類燈具燈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質燈頭。
4)連接燈具的軟線盤扣、搪錫壓線。
7.3 ?質量控制要求
7.3.1 U型垂片面層涂飾必須色澤一致,表面平整,幾何尺寸誤差在允許范圍內,宜負誤差。
7.3.2 彈線必須準確,經復驗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金屬板加工尺寸必須準確,安裝時拉通線。
7.3.3 吊頂龍骨必須牢固、平整:利用吊桿或吊筋螺栓調整拱度。安裝龍骨時應嚴格按放線的水平標準線。受力節點應裝訂嚴密、牢固、保證龍骨的整體剛度。龍骨的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縱橫拱度均勻,互相適應。吊頂龍骨嚴禁有硬彎,如有必須調直再進行固定。
7.3.4 吊頂面層必須平整:施工前應彈線,中間按平線起拱。長龍骨的接長應采用對接,相鄰龍骨接頭要錯開,避免主龍骨向邊傾斜。龍骨安裝完畢,
7.3.5 應經檢查合格后再安裝垂片。吊件必須安裝牢固,嚴禁松動變形。龍骨分格的幾何尺寸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飾面板塊的模數。飾面板的品種、規格符合設計要求,外觀質量必須符合材料技術標準的規格。旋緊裝飾板的螺絲時,避免板的兩端緊中間松,表面出現凹形,板塊調平規方后方可組裝,不妥處應經調整再進行固定。邊角處的固定點要準確,安裝要密合。
7.3.6 接縫應平直:垂片裝飾前應嚴格控制其角度和周邊的規整性,尺寸要一致。安裝時應拉通線找直,并按拼縫中心線,排放垂片,排列必須保持整齊。安裝時應沿中心線和邊線進行,并保持接縫均勻一致。
7.3.7 輕鋼龍骨吊頂內安裝燈具,原則上不能使輕鋼龍骨受重,凡燈具在3千克以下者必須在主龍骨上安裝,3千克以上者必須予以鐵件固定。
7.3.8 電氣施工中采用的設備、器材和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技術標準的規定對主要設備、材料進場驗收主要包括:包裝、密封是否良好,有無缺損;開箱應清點數量,做好記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附件、備件應齊全;外觀檢查符合要求,產品技術文件齊全。
7.3.9 固定燈具帶電部件的絕緣材料以及提供防觸電保護的絕緣材料,應耐燃燒和防明火。
7.3.10 燈具的燈頭引線應根據金屬或阻燃管路采用金屬軟管或阻燃波紋管保護其保護管長度不應超過1米,其保護軟管的兩端應用軟管專用接頭分別與線管燈頭盒及燈具的箱罩、接線盒連接牢固。
7.3.11 成套燈具的絕緣電阻、內部接線等性能進行現場抽樣檢測,燈具的絕緣電阻不小于2MΩ,內部接線為銅芯絕緣電線,芯線截面積不小于0.5mm2,橡膠或聚氯乙烯(PVC)絕緣電線的絕緣層厚度不小于0.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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